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现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涉及政策点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一)申报对象。
高层次人才申报对象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
(二)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
1.申报。申报对象本人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PDF格式文档)。
用人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下载打印《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相应受理单位。
2.受理和初审。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常年及时受理。中央、省属单位人才申报,由中央、省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并初审;市属单位人才申报,按隶属关系由市直部门组织人事或人才管理部门受理并初审;县区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申报,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并由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审意见。
各受理单位对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推荐意见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审核部门。上传附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至市人才办,《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由受理部门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中国济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及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人才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并发放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对分类标准中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和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人才办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
(三)申报材料。
1.《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
7.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8.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四)管理服务。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相应政策待遇。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每满三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人才认定资格或注销原认定结果。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的;
5.存在应取消人才认定资格的其他情形。
(六)履行本办法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
2.为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出具推荐意见或者审核验放不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的;
3.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七)责任部门。
市人才服务局人才评价处,联系电话:87081616、87081627。
(八)附表。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身份证件类别 及号码 |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 | 国籍/籍贯 | |||||||||||
最高学历 学 位 | 毕 业 院 校 专业及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聘用期限 | 职称或职业资格及取得时间 | ||||||||||||
岗位职责 | |||||||||||||
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及电子邮箱 | ||||||||||||
申请确认的 人才类型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 E类( ) | ||||||||||||
主要 学习 工作 经历 | |||||||||||||
主要成果 荣誉称号及业绩简介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报信息及提供的附件材料均真实有效。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 才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审批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初审意见一栏中,中央、省属单位人才,由中央、省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市属单位人才,按隶属关系由市直部门组织人事或人才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县区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由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齐鲁文化名家;“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首席技术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齐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金融之星;齐鲁名师名校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