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区各平台、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09:01:04 作者:蔡延超 来源: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督局

园区各平台、各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园区各企业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按照天桥区食药局关于企业食堂办证的通知要求,现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园区各企业食堂。前期先办理食堂管理规范、整洁卫生、就餐人数在1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要求必须办理。后期食药局安排检查过后,逐步延伸至园区全部食堂范围,直至全部办理完毕。

二、办理事项名称:天桥区食药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办证期限:30个工作日内。

四、办证地点:为方便园区各企业,可到桑梓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就近办理。

监管所地址:桑梓店308国道北五十二中学对面城管院内

QQ群号码:516475689

食药所电话:67899121

 

园区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督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