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园区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 分类认定工作首次集中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17:13:14 作者: 来源:

 

关于组织园区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

分类认定工作首次集中申报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济南市人才办正式启动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集中申报工作。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将根据认定类别分类享受《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5号)、《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16号)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为确保顺利及时完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天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规定的A、B、C、D、E类条件。

二、申报时间

(一)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常年受理。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网上服务大厅分类认定系统进行注册添加申报人为其开通分类认定权限

2.申报人登陆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网上服务大厅分类认定系统(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具体要求见下文“申报材料”)上传信息材料(扫描原件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PDF格式文档)。

3.用人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上传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准确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同时,下载打印《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申报人本人在《申报表》对应位置签字确认,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由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上报。

4.对符合条件的,将报市人才办认定,申报材料原件返还申报单位

5.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人才类别,并发放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

7.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8.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中,《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在11月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人力资源中心(裕兴路77号)。

另外,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如有需协助协调事项,请与园区人力资源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87217,联系人:杨淼。

 

附件: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园区人力资源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齐鲁文化名家;“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首席技术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齐鲁乡村之星;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名师名校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经市发改委认定的十大千亿级产业总部企业高管人员;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突出贡献技师、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泉城乡村之星;泉城和谐使者;泉城文化英才、文化之星;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

业经理人;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各类人才,经市人才办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