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10 14:30:36 作者: 来源: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评价项目

建设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

概要: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原名为济南化工产业园区,隶属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位于济南市区西北部,是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根据济南市城市“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总体新规划,结合济南市“北跨”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实施企业化经营相结合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园由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进行先期投资,完善工业园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然后由济南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进行企业化经营。工业园重点承接老城市传统工业企业搬迁,在进一步完善园区配套功能的基础上,引进化工工业项目,建成济南市北部地区化工工业基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该园区于2006年3月被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6月28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6]87号文件批复了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化工产业园区更名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的批复》(鲁政字〔2013〕168号),该园区于2013年8月正式更名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

1、规划范围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范围为:东起桑表路,西至安庄村西侧引水灌渠,南起国道308,北至周闫村南侧规划道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7 km2。

2、园区定位

园区定位:重点承接济南老城区化工等传统工业企业的改造搬迁。但该园区承接济南老城区化工企业的改造搬迁时应防止重污染的化工项目引入。

3、园区开发建设要求

入园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入园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应属国内先进水平,优先发展符合《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要求的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入区,禁止建设造纸、皮革、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煤化工、金属冶炼等对水环境污染重的行业以及产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确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园区下一步重点发展产业方向为:

1、新材料产业,包括光电显示和光电通讯材料、纳米材料、复合材料、其他新材料;

2、新能源汽车产业,包括汽车整装和零部件产业;

3、智能制造产业;

4、现代物流产业。

二、区域开发产生的主要影响及治理措施

园区下一步的发展将新增部分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预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

1、废气

现有污染源情况:园区目前尚未建成集中热源厂,区内主要大气污染源是各企业自备燃气锅炉及生产过程排放的工艺废气,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排放标准要求。

新增污染源情况:园区下一步新增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在建生物质锅炉排放的锅炉烟气,烟气通过镁法脱硫+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内径3.0m高度100m的烟囱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3标准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可知,新增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废水

园区目前有1座污水处理厂为山东清正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要求后经专用管道外排徒骇河。服务范围为园区范围内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日处理废水3万t,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1.5万t,已建成投运,目前日处理约1.2万t。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A2/O。

根据分析,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可满足开发区近、远期规划污水处理要求。

3、固废

园区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从提高重点企业的原料利用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入手,减少工业固废的产生量、贮存量和排放量;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实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

4、噪声

园区噪声主要包括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

根据预测可知,园区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总之,随着园区的发展,工业污染物排放会有所增加,但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均能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是合理可行的。

三、园区主管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0531-58620027

邮箱:huagongchanyeyuan@163.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1-66573307  邮编:250013   E-mail:sdhkygzcy@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