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22 09:16:37 作者: 来源:建设与经济服务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跟踪评价项目

建设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

概要: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原名为济南化工产业园区,隶属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位于济南市区西北部,是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根据济南市城市“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的总体新规划,结合济南市“北跨”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实施企业化经营相结合建设的工业园区。工业园由济南市天桥区委、区政府进行先期投资,完善工业园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然后由济南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进行企业化经营。工业园重点承接老城市传统工业企业搬迁,在进一步完善园区配套功能的基础上,引进化工工业项目,建成济南市北部地区化工工业基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该园区于20063月被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628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6]87号文件批复了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化工产业园区更名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的批复》(鲁政字〔2013168号),该园区于20138月正式更名为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

1、规划范围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范围为:东起桑表路,西至安庄村西侧引水灌渠,南起国道308,北至周闫村南侧规划道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7 km2

2、园区定位

园区定位:重点承接济南老城区化工等传统工业企业的改造搬迁。但该园区承接济南老城区化工企业的改造搬迁时应防止重污染的化工项目引入。

3、园区开发建设要求

入园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入园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应属国内先进水平,优先发展符合《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要求的产业。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入区,禁止建设造纸、皮革、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煤化工、金属冶炼等对水环境污染重的行业以及产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确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二、园区主管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0531-58620027

邮箱:huagongchanyeyuan@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1-66573307  邮编:250013   E-mailsdhkygzcy@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规划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规划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园区规划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市民,尤其是本园区厂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市民向本园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原园区规划在环保方面的问题;2、对园区环境质量改善的建议;3、对园区规划范围、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规范方案等的建议4、园区的限制性条件的建议及相应的工程避让;5、对园区内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应急措施的建议6、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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