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小微企业 融资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17:24:50 作者: 来源:

全区各中小微企业:

  根据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审计局《关于对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办[2015]14号)和济南市财政局《关于申报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济财企[2015]12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年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且单笔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益、公用企业不受额度限制。


二、补贴期间

补贴项目所属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材料需按济财办[2015]14号文件的要求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向天桥区财政局企业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堤口路53号天桥区政府720房间

电话:8587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