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园区企业申报省、市有关人才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17:10:08 作者:潘延虎 来源: 综合管理办公室

园区各企业:

  区人才办、区科技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动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创业类)申报通知》,就“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相关申报事项进行了明确,有关情况如下:


一、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

(一)申报类别

1.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

2.传统产业创新类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5.科技创业类

6.产业技能类

(二)申报条件、要求、程序及支持保障政策

1.6项申报类别均有不同的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程序。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rcsd.gov.cn)开展。申报人选需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后,根据申报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类别,进入相应的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http://www.rcsd.gov.cn/zhinan/)。

3.6类人才工程均有不同的支持保障政策(详见附件2)。

(三)截止日期

各申报单位须于2017年5月10日17时前,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一)扶持政策内容

1.创业人才享受一次性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2.人才或团队主持的科研项目,符合相应计划条件的,在济南市科技及其他支持创业发展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

(二)重点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

(三)申报条件

    2013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在济南创(领)办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创(领)办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2.创业项目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创(领)办企业或个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潜力和预期效益较大;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控股股东,或是企业第一大股东且股权不低于20%;

    4.主要精力用于所创(领)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科研及管理活动。

    申报人科研实力、创业能力特别突出者,企业成立时间可放宽至1年以下。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8日。经初审通过后,按要求打印装订6套纸质材料,并于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由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

2.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119.164.252.194/prg/),按说明填写。

(五)申报材料、遴选程序详见附件3


联 系 人:杨淼(园区人力资源中心招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1-88087217


附件: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6项类别实施细则(试行).rar

2017年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创业类)申报通知.doc

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6项类别通知.rar

    


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         

人力资源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