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发布时间:2017-03-30 13:37:55 作者: 来源:

一、主要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二、申请材料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后,建设单位持以下材料申请:

(一)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及附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规划核实面积与施工许可证有正偏差,需提交配套费补交票据);

(五)《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法律、法规规定需消防验收的工程)(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认可表》(原件1份);

(八)《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原件1份)(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九)《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核表》(原件1份);

(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再次复印无效),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办理程序

到D区市城乡建设委4051号窗口申请→审核→备案。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D区市城乡建设委4051号窗口

六、工作电话

4051号窗口电话:0531-68967471

监督电话:0531-68967483

           0531-68969404

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半)

八、工作网址

济南建设网(http://www.jnc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