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8 14:43:26 作者: 来源: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和的要求,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受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020年10月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1、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根据《工业其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020年10月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了第三方核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形成如下核查结论:经核查,核查组确认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2019年11月-2020年10月最终版排放报告中的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受核查方:山东富通光导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查健江
联系电话:0531-58090000
核查单位: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组 长:刘继辉
成 员:蔡洋、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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